第九百四十二章 因为她善良呀!(2 / 3)

,即便遭她拒绝,也依旧痴心不改,是不是很爽,很能引起女性读者的情感共鸣?”

这尼玛不就是那些大女主甜宠偶像剧里的舔狗男一号么?

对样貌、身材、智商、家世样样不缺的优质女二视若无睹,却偏偏喜欢一个智商堪忧,连厨房纸和厕纸都傻傻分不清楚的“善良”女主,还宠爱得不要不要的,简直是捧在手心怕凉了,含在嘴里怕化了。

钟文万万不曾料到,风晴雨非但将自己灌输给她的网文套路学以致用,更是以自己为原型,塑造出了一个前世曾让他万分鄙夷,看一次吐槽一次的偶像剧脑残男一号。

坦白说,风晴雨的构思方向并没有错,这样的成熟套路,放在这个小说体系尚不发达的时代,只要文笔不是太拉胯,能够火起来的概率极大。、

然而一想到舔狗男主的原型是自己,钟文却莫名感觉浑身别扭,比生了痔疮还要难受百倍。

老子现在好歹是天下知名的人物。

你这书里的宗主门派之中全是女人,还那么英俊潇洒,无所不能,简直和我一般完美,连名字都一毛一样,就是瞎子看了,也能猜到原型是我。

这书要是出版了,老子的形象那还不给毁得一干二净?

脑残舔狗的人设一旦立住,从今往后还怎么出去见人?

不行,绝对不行!

一定要劝她打消了这个念头!

钟文主意已定,正要开口劝阻,却见风晴雨双颊生晕,吹弹可破的脸蛋上散发出兴奋的光芒,忽然大声说道:“越想越觉得这个构思好,简直完美,我现在文思泉涌,脑子里不断有剧情冒出来,不行,这样好的状态,决不能浪费了,我这就去写下来!”

说罢,也不等钟文回答,她的曼妙娇躯已经“倏”地消失在了原地,速度之快,几乎无法用肉眼捕捉。

不要啊!

再见了!

我的盛世威名!

我的光辉形象!

盯着眼前空荡荡的山林,钟文当真是欲哭无泪,深恨自己当初为了在风晴雨面前装逼,没有管住嘴,将网文小说的精髓倾囊相授,如今却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。

罢了,她一个姑娘家人生地不熟的,好不容易有了些热情,爱咋咋地罢!

我堂堂世外高人,又何必在乎虚名?

他擦了擦有些湿润的眼角,努力克制住没让自己去追风晴雨,而是转过头去,唉声叹气地捡起一件灵器,重新投入到热火朝天的作业之中。

打那以后,风晴雨便始终将自己关在飘花宫内,埋头奋笔疾书,半步都不离开房间,再也没有提着篮子前来探望过他。

……

“成了!”

两天之后,钟文长出了一口气,望着眼前莹光闪耀,灵气充裕,里头摆满了各种极品灵药的繁复大阵,脸上露出如释重负的笑容。

此时的他已经七天七夜没有睡过哪怕一时半刻,就算是寻常的灵尊修炼者,也难以承受这样高强度的劳作。

总算他体质惊人,虽然耗费了不少心力,却还不至于伤及根本。

根据《日月升华经》记载,想要让一名入道灵尊成功突破圣人境界,需要用到海量的高等级灵药。

墨迪笙之所以会屠灭药塔和丹阁,正是为了凑齐数量惊人的灵药。

钟文手头自然不可能一下子筹集到这等数量的灵药,好在药王谷中的每一株药材,都被尹宁儿养植得年份惊人,动不动就是十万年,数十万年,甚至偶尔还有百万年神药的出现,倒也勉强能够用质量来弥补数量上的差距。

然而当真要让上官君怡等人进入阵中,钟文却忽然犹豫了起来。

望着阵内灵药所散发出来的浓郁雾气,遍布阵中的二百多种各类灵器以及一大堆闪闪发光的灵晶核,他总感觉这事儿有那么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