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九章 骸骨(1 / 2)

“湖畔镇的历史比磨坊镇要久远的多。”

两人天南海北的聊。当然,也没有忘了该做的正事——寻找老格伦。可惜船一路过来,什么也没看到。

朱尔斯说道:“就我的记忆,似乎是三十多年前吧,我还是个小孩的时候,磨坊镇那个地方荒郊野外,只有一些猎人会到那边去,还有几个养蜂人在那边结庐而居。”

她道:“我妈妈那时候跟我讲故事,说养蜂人的故事。说是就是他们。后来好像发生了一场重大的变故,具体是什么我也不太清楚。到底有多重大呢——军队都开过来了。我当时还看到装甲车和坦克从湖畔镇路过。”

顿了顿,又道:“对了,似乎发生了一场地震。时间太久远,我也记不太清楚了。”

“后来就建镇了。”她道:“我家算是警察家庭吧。我爸爸是警察,祖父也是。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,湖畔镇的人是禁止去磨坊镇的,我的爸爸曾警告我,说如果去了那边会被魔鬼吃掉。”

“当然现在看来,只是吓唬小孩而已。但磨坊镇的确有一些让人摸不着头脑的事。比如八年前吧,磨坊镇突然兴起养宠物的热潮,到五年前突然又不养了。到底发生了什么事,我曾经问过杜克,他没说。”

她特别有兴致,道:“我听一些老人说,磨坊镇饲养宠物是为了给魔鬼献祭。想想挺可笑的,这世界上哪儿来的魔鬼。”

“还有。”她道:“我听说磨坊镇习惯使用丙烷作能源。可能会节省一些钱吧,但我觉得如果算上运输成本的话,花费还会更高一些,根本不划算。我不能理解磨坊镇为什么要这么做。”

常威也不怎么明白,他道:“我到磨坊镇还不到三个月,关于磨坊镇以前的事,还不怎么了解。”

“啊?”朱尔斯一愣:“三个月?”

常威道:“没错。”

朱尔斯好奇不已:“你是从其他城镇的警局转过来的?”

常威笑道:“不,第一次当警察。”

“那可真够厉害的。”朱尔斯惊叹:“你知道我当上副警长的时候干了多少年的警察吗?”

“五年?”

“八年!”朱尔斯道:“我有点嫉妒你了。”

正说着,常威眺望远处,看到湖岸边一艘孤零零的小船正漂浮着,不禁道:“朱尔斯,你看那艘船。”

朱尔斯转过头一看:“我们过去看看。”

当即转舵向那艘小船开去。

此时已至黄昏。

在湖边的一个家庭码头——那种用一排木板做的小码头不远处,一艘小船随着波浪摇摇晃晃。

朱尔斯把船开到附近,常威探身一把抓住水中漂浮着的小船的锚绳,把小船拉过来。

只见船里水桶、钓竿、啤酒瓶还有几条已经死了的鱼。

“看起来我们找到了。”常威道。

“老格伦出事了。”朱尔斯叹气,四顾湖面。

常威忽然道:“朱尔斯,我要一把钩子。”

朱尔斯不明所以,但还是把船上的钩子递给常威。常威一手扶着船舷,一手持钩,伏身一探,从老格伦的小船地下勾除一具令人作呕的骨架!

朱尔斯吓得惊叫一声连连后退,险些一头从另一边的船舷栽下去。亏得常威手快一把拉住了她。

“这...这...”朱尔斯拍着胸口,大口大口的喘气:“这是...”

“一具尸体。”常威蹲下来,仔细观察:“骨头上还有筋膜附着,死亡的时间不超过十二个小时。朱尔斯,如果我没猜错的话,这位就是老格伦了。”

这具骨架恐怖之极。白森森的骨头还沾着混合粘液的血丝,骨节上森白的骨膜附着,眼眶里的眼球一个缺了一半,一个什么都没有了。

常威着重看着这具尸体的手,手骨近乎全部果露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