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章 哭吧哭吧不是罪(1 / 3)

王艳找郭德光确实有事儿。这个事儿可以说是二踢脚事件的后续,当然和郭德光也有一定关系。

卫生学校的后勤主任,就是给郭德光师傅老木匠介绍过人儿的那个后勤主任。后勤主任姓刘,那天他受校长的安排,和郭德光一起去王艳家看望受伤的王艳,没想到碰了一鼻子灰。

这个后勤主任呢,就把这事儿记在心里了。一般学校管后勤的人基本都是关系过硬的。这个后勤主任是校长面前的红人,主要负责全校师生的后勤保障,特别是教师的福利待遇。也因为和校长关系好,所以学校里一些看似难办的事情到他这里竟然给办了。诸如教师评个职称了,分个房了;学生违纪遭处分了,考试不及格要留级什么的。找到他不一定都能办,不过他办不了的事儿在卫生学校别人也不见得能办。

就是因为他能办事,交际广。校长有啥难办的事情也都是先想到让他去处理。有一次校长找到他问他派出所有没有熟人。他有个同学在市局,不过有些年没联系了。

“领导,有个同学在局里,派出所,你说吧有啥事情,我看能不能给周旋一下。”

“是这么个事儿,我们的一个学生吧,现在让派出所给抓了,问题应该不大,你看能不能你去一下。”校长含糊其辞的说着。

“行啊!一个学生出不了什么大乱子。真要是有什么大事儿也不应该在派出所拘着啊!”

“行了,我也不和你说什么了,这事儿我去也不太合适,尽量大事化小吧。”校长说。

被拘(确切的说是被传唤)的学生叫娟子,娟子有个同学叫小玫,小玫的男朋友是这个派出所的民警。娟子和小玫都是混歌厅的,平时两个人井水不犯河水,直到有一天,她们在同一个歌厅相遇,还彼此打了招呼。

问题出在那天的客人身上,这位客人先是找了小玫陪唱,后来他看到了娟子,就换人了。小玫听说被换了,挺恼火。打电话告诉了男朋友,男朋友找了几个人,把在歌厅里占娟子便宜的客人和娟子带到了派出所。小玫知道被抓的是娟子后也挺后悔,可这事儿既然发生了,她想挽回也没有可能了。

客人交了罚款就给放走了,娟子没钱,派出所也拿她没办法,本来这种情况就很普通,一般就是拿钱了事。可娟子确实没钱,派出所看时间快到24小时了,就给娟子学校打电话。这样,刘主任就来了。

刘主任见了所长,提了他那个多年不见的同学。所长也顺水推舟,让他签了字后把人给放了。这事儿之后,刘主任还特意联系了他的老同学(是个局长,不是我张叔),这个老同学还真有事儿要找刘主任,是关于一个亲戚的孩子毕业推荐的事儿(这个局长的亲戚的孩子在卫生学校)。

这件事儿之后,校长就更加倚重刘主任了。刘主任呢,也没白忙活拓展了交际圈,赢得了校长信赖,还交上了桃花运。

很快,娟子从刘主任的崇拜者发展成了他的情人,娟子和小玫也和解了,大家又成了朋友。娟子认识了刘主任后收敛了许多,她要的刘主任也多半能满足她。小玫辍学了,以前是业余陪唱,现在是专业的各种陪。

娟子和王艳是一届的,她们不在一个班。卫生学校每届学生都是有保送机会,就是人们说的中专升大专。王艳在她们哪一届是名列前茅的,学校保送她的机会很大,如果没有屁股毁容这回事儿,争取名额还是有希望的。出了那档子事儿后,系主任虽然推荐了她,校长看了推荐表后,直接划去了她的名字。出人意料的是娟子被推荐升大专了,不过这也是意料之中,因为娟子成了后勤主任和校长业务公关必不可少的帮手。因为娟子的存在,校长和后勤主任的关系在某种程度上更近了一步。这事儿是系主任的老婆告诉王学文的,王学文和系主任老婆在一个办公室。

“我和你一样,当初因为家里经济负担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