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十四章 好快的刀(1 / 3)

三人匍匐身子,向前又行进了一段距离,身上全是拖泥带水,把整个衣服也染成了一滩烂泥色,好在都不是刚进军营的雏儿,又是武修,并不在意。

沈练以蚊蝇之音,小声而又吐字清晰的说道:“一,二,三。”

三字刚一说出,三人几乎一同动手。

一根细长芦苇杆在夜空中急速划过,因为本身东西也不起眼的缘故,所以那点轻微的破风声压根无人听到。

芦苇荡另一头懒散巡逻的喽啰,正满腹抱怨怎么半夜担起这么个倒霉的差事,想着赶紧交班,回到茅草屋里喝上一壶。

别看屋子简陋,连遮风避雨都很困难,但那是仅属于他的一方小天地,白天跟着老大做着人命勾当,过着后头吃灰有今天没明天的日子,心肠早凉的跟三九天的冰一样,也就那间一人居的小屋子,能够暖一下心窝。

正哼着不知从哪听来的唱词,耳边忽然有细微的气流吹过,吹在脖子上,带着点不太寻常的暖意。

喽啰朝着脖子拍了一下,嘴里还嘟囔道:“难道这时节就有了蚊子?”

只是拍上去的那一刻,他的表情倏然凝固,缓缓回头,看着身旁缓缓倒下的两人,他似乎意识到了什么,徒劳的张着嘴却无法发出一丁点声音,脖子上往外滴出了血珠,意识在一瞬间消散。

最后,他们齐刷刷没有多少声响的摔在了芦苇荡前。

“是谁?”这是三人临死前,最后的一个念头。

三个喽啰在还没有来得及反应间,就已被苏青黄他们借由地上的芦苇杆等作为暗器全部杀死,敌在明他们在暗,有心算无心,以气元境诛杀掉几个普通人,并不是难事。

除掉了对方眼线,苏青黄对着后面比划了个手势,分营得令,迅速跟了上去。

主营虽不知道这些手势代表什么,可都是营中的翘楚,应变能力还是有的。有样学样,一共四十来人,以前头三人为刀尖,井然有序,为了不发出声响,全部踩着前面人所走过的脚印,依次前进。

如同老鼠般潜行,走了不到一盏茶的功夫,已经可以遥遥的见到前头,不到半山腰处的连片屋子。

隋山不同于披云山的高耸入云端,相反,它更似一个吃撑了的矮胖子,所以这也是为何沈练说的只带精兵直捣黄龙即可。因为就是把整个鹿山营全都搬过来,也无法做到合围,缺漏一点,所谓的合围根本没有任何意义。

而且因为上头的视野广阔,底下人一多,风吹草动,尽收入上头人眼中。

看着远处灯火阑珊,没有想象中的守备严密,更有人闲坐在外插科打诨,声音大大咧咧,苏青黄运起听风吟,努力分辨几人的声音,果然听到了不少有用的消息。

他们是东赵左武卫的一只小部队,因为左武卫在前方吃了败仗,数万人的队伍被围歼,大将军战场自戕。没了指挥约束的他们同样被北越军队合围,直把刀口砍的卷刃,才好不容易趁着天黑雨夜杀出了一条血路,千人的队伍且战且退,一路过来,就剩现在这么几十个人。

前面是不想呆了,各郡狼烟四起,不少大城连城墙根破了也没人修补,更别提油水,与其过那种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,还不如来青郡寻个山头当个山大王自在。

早听说这里是山明水秀富庶之地,连女子都比前面来得暖人心。

虽然当年许骁把周围十几山的土匪尽灭了个干净,但他们不是青郡本地人,对这些事迹知晓的并不清楚,只觉着这地方真是来对了,是个不错的躲避之处。唯一的缺点,就是此间女子看着温婉灵秀,内里性格真是比最烈的白酒还要烈的呛鼻,抢来的几个,无一不是活生生的撞死在关押她们柴房里的磨盘上。

“哎,老四,你是不知道,我是真的喜欢她啊,可人家瞅咱们爷们的眼神,就跟看一个下贱胚子一样,你说。”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