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三章 两个医生(1 / 2)

元2077年6月8日,当地时间23:03,远东要塞医疗所

谢侯礼一进门就看见了两个蜷曲的身影。

常煊俩和阿特曼依偎在一起,两人的身影在煤油灯昏暗的灯光下,显得尤其脆弱。一根赤色的钢筋穿过两人的手与肩膀,将他们的姿势固定。

两人一动不动,如同雕像一般。

谢侯礼心想,如果这是雕像的话,那它所赞扬的,便是这个时代最伟大的精神。

常煊俩那头显眼的蓝发此刻仿佛都成了陪衬,也不知是因为灯火黯淡,还是因为鲜血将它染乱。

“这可真是……”

像这般惨烈的画面,对于谢侯礼这个战地医生来说并不稀奇。但是受伤的看上去是两个孩子,却让他心有戚戚。

末世里军人常自贱,他们不在乎自己的性命,却更加希望自己的孩子、家人能远离死亡。

“怎么会这样……”

“说来话长,能活下来就不错了。”

“伤口处理了?”

“只能简单止血消毒,刚刚喷了点头孢,血粉打上了,休克有些好转。”

斯诺和谢侯礼正在交流的时候,常煊俩突然转过头来。此时谢侯礼正在检查常煊俩肩上的伤口,一抬头,便看到一双哭红的眼睛。

“这人……”

“大夫,先救他。”

常煊俩低声说着,声音中透着虚弱,吐字却清晰顺畅。

“我没事的。”

谢侯礼看着常煊俩那红润的脸蛋,大脑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。

“大夫,快救阿特曼,他的手要不行了。”

谢侯礼于是看向阿特曼,此时的少年已经意识模糊,半眯着眼睛急促的喘息着,脸色却一片惨白,嘴唇已经由白色变为红紫色。

直到此时,谢侯礼才突然意识到一个诡异的问题,他又看向常煊俩,在常煊俩焦急而又不解的眼神中,又拧头看向阿特曼。

怎么会?!

作为一个医生,谢侯礼所惊讶的不是常煊俩的绝世美颜,而是她顽强的生命力和运气。

若把人体比作一张大的生理地图,那么肩部便是一个交通枢纽。通向整只上臂的所有血管,神经,以及一部分通向前胸的血管,神经,都在这里交汇。他们汇成大的动脉,静脉和神经从,并拥挤着排布在一个狭小的通道内。这个通道以锁骨和肩胛骨为支撑,并被大大小小十几块肌肉层层包裹。

像常煊俩这种肩部的贯穿伤,很大概率,或者说无可避免的会伤及这些重要的血管和神经。而一旦伤及,轻则整个左臂坏死,重则引发致命的大出血。事实上,当场死掉才应该是正常的情况。而此时这个姑娘不仅意识清醒,而且听斯诺说,她甚至扛着她怀里的小男孩跑了一路。

且不说多好的运气才能让那条钢筋险之又险的避开所有要害,光是肩部十几块肌肉被贯穿所导致的出血就足以让她休克,就像她怀里的小男孩一样。

人被杀,就会死。

这不是医学这门学科存在意义的基础么?那她是怎么活下来的?是怎么带着一个人跑上一路的?而且这一路,那根钢筋就挂在大动脉的旁边,居然没有因为移位而划破大动脉!

谢侯礼陷入了纠结,对于一个医生来说,优先处理最危重的病人是施救的准则。阿特曼的伤口在手部,虽然有可能面临截肢的危险,但终究不是要害。以他的经验判断,常煊俩才应该是最危重的那个,但是她此刻的种种症状却似乎与危重二字并无关系。

“小姑娘,很抱歉,你的情况更紧急,我得先……”

“先救这个小男孩,先生。”

身后的斯诺突然插了一句。

谢侯礼看向斯诺,在他看来,这个本职并非医生的男人,更擅长在象牙塔里高谈阔论而非在病人面